万载县博物馆(湘鄂赣革命纪念馆) 志愿者章程

2023-04-10 10:42:36      点击: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

为推动博物馆的发展,充分发挥博物馆的公共教育职能,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规范志愿者管理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定义

本章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本博物馆登记注册,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,利用自己的时间、技能等资源,自愿为博物馆及社会公众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。

第三条 适用范围

本章程适用于参与本博物馆志愿服务活动的所有志愿者。

第四条 管理机构

由博物馆综合股,负责志愿者的招募、培训、管理、考核及相关协调工作 ,并定期向馆方汇报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。

第二章 志愿者条件与招募

第五条 志愿者基本条件

1.年龄在18周岁以上,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。

2.热爱博物馆事业,具有奉献精神,愿意利用业余时间无偿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。

3.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。

4.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,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;有外语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。

5.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 

第六条 招募程序

1.发布招募信息:通过博物馆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社交媒体平台及合作机构等渠道,定期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,明确招募岗位、条件、服务内容及报名方式等。

2.报名: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志愿者申请表,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,进行线上或线下报名。

3.资格审核:志愿者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。

4.面试:组织面试,了解报名者的志愿服务动机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化知识储备及应变能力等,择优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。

5.培训: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,包括博物馆基本知识、藏品介绍、讲解技巧、服务礼仪、安全知识等内容 。

6.考核与录用: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正式成为博物馆志愿者,签订志愿服务协议,颁发志愿者服务证。

第三章 志愿服务内容与要求

第七条 志愿服务内容

1.讲解导览:为观众提供展厅展览、文物藏品的讲解服务,传播历史文化知识 。

2.观众服务:在博物馆入口、展厅等区域为观众提供咨询、引导、秩序维护等服务,协助处理突发情况。

3.教育活动协助:参与博物馆举办的各类教育活动,如讲座、工作坊、研学旅行等,负责活动现场组织、材料准备、参与者引导等工作 。

4.宣传推广:协助博物馆进行宣传推广工作,如参与线上线下宣传活动、制作宣传资料等,提高博物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5.其他服务:根据博物馆工作需要,提供临时性或专业性的志愿服务,如协助藏品整理、档案管理、新媒体运营等。

第八条 服务时间与要求

1.志愿者应根据自身时间和博物馆安排,保证每月至少服务10小时,连续服务不少于3个月 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服务,需提前向志愿者管理部门请假。

2.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博物馆的开放时间和工作安排,按时到岗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擅自离岗。

3.服务期间应着装整齐,佩戴志愿者服务标识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展现志愿者良好形象。

4.严格遵守博物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,保守博物馆工作秘密,不得将博物馆内部资料外传。

第四章 志愿者权利与义务

第九条 志愿者权利

1.了解博物馆的相关信息和志愿服务工作安排。

2.获得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培训和指导。

3.优先参加博物馆举办的各类讲座、培训、展览及其他文化活动。

4.对博物馆的工作和志愿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5.在志愿服务期间,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、餐饮等费用,按照博物馆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。

6.完成一定服务时长且表现优秀的志愿者,可获得博物馆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品,并在志愿者评价、推荐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。

第十条 志愿者义务
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博物馆的管理和工作安排。

2.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,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服务工作,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终止服务。

3.尊重服务对象,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合法权益,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谋取私利。

4.维护博物馆的形象和声誉,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博物馆利益的活动。

5.参加博物馆组织的培训、会议及相关活动,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。

6.如实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和内容,定期向志愿者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。

第五章 培训与发展

第十一条 培训体系

1.岗前培训: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,使其了解博物馆的历史、文化、组织架构、规章制度以及志愿服务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,掌握必要的服务技能和知识。

2.岗位培训:根据志愿者的服务岗位,进行针对性的培训,如讲解技巧培训、教育活动组织培训、宣传推广培训等,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服务能力。

3.进阶培训:定期为志愿者提供进阶培训课程,包括文物研究、文化教育、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,拓宽志愿者的知识面和视野 。

4.实践培训:通过实际服务工作,让志愿者在实践中积累经验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。同时,安排经验丰富的志愿者对新志愿者进行传帮带,促进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。

第十二条 发展机会

1.鼓励志愿者参与博物馆的项目策划、活动组织等工作,发挥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创新思维,为博物馆发展贡献力量。

2.对于表现优秀、服务时间较长的志愿者,可推荐参与行业内的志愿服务交流活动、学术研讨会等,提升志愿者的社会影响力和个人价值 。

3.根据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和能力,为志愿者提供职业发展建议和指导,帮助志愿者在博物馆领域或相关文化行业实现个人成长。

第六章 考核与激励

第十三条 考核机制

1.建立志愿者服务考核制度,定期对志愿者的服务表现进行考核评估。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时间、服务质量、工作态度、团队协作等方面 。

2.考核方式采用自我评价、服务对象评价、志愿者管理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。

3.每月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,每季度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,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核 。

第十四条 激励措施

1.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,颁发“优秀志愿者”证书及奖品,并在博物馆官网、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展示 。

2.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和表现,给予不同等级的荣誉勋章或徽章,作为志愿者服务成就的象征 。

3.为志愿者提供优先参与博物馆内部培训、参观学习、文化交流等活动的机会,满足志愿者的学习和发展需求。

4.对于长期服务且表现突出的志愿者,在博物馆举办的活动中给予特别致谢,并在未来的志愿服务招募中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。

第七章 退出机制

第十五条 自愿退出

志愿者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志愿服务的,应提前1个月向志愿者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,说明退出原因,办理相关退出手续。退出后,志愿者应归还博物馆发放的相关物品和资料

第十六条 强制退出

1.志愿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博物馆规章制度,给博物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,博物馆有权强制其退出志愿服务,并追究相关责任 。

2.志愿者无正当理由连续[X]次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或未完成规定服务时长的,经提醒后仍未改正的,视为自动退出。

3.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出现严重失职行为,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,博物馆可强制其退出。

4.被强制退出的志愿者,不得再次申请成为本博物馆志愿者,如给博物馆造成损失的,需依法进行赔偿 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
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[博物馆名称]所有。

第十八条 章程修订

本章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修订,修订后的章程将及时公布。

第十九条 生效日期
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 

 

湘鄂赣革命纪念馆

2023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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